男子分期贷款买货车 以车抵押再贷7万后玩失踪

□记者高志强牛静芳通讯员侯会娜

本报讯男子陈某用朋友的身份作担保,办了77万元的分期贷款买了两辆大货车,然后再用大货车作抵押,贷款7万元供自己消费,而贷款从未还过。近日,内黄县公安局楚旺派出所成功破获了这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陈某落入法网。

报警|贷款买车不还款玩"失联"

去年8月11日,河南省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到内黄县公安局楚旺派出所报案称,2015年12月17日,陈某以马某军和刘某志二人的名义作担保,通过该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郑州市某支行分期贷款775800元,购买了两台大货车,并将两辆车挂靠到安阳市平安物流运输公司。陈某将两辆大货车提走后,从没有支付过一分钱贷款,公司发现陈某已经将车上的定位拆掉,他本人一直处于"失联"状态。楚旺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认定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决定立案侦查。

民警通过综合分析,决定先从查找两辆被骗的大货车入手,以车找人。根据汽贸公司提供的线索,民警发现其中一辆涉案货车经常在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曹县一带出现。民警立即赶往当地蹲守查找涉案车辆,经过连续三天侦查,终于在山东曹县发现该车,后在曹县警方的配合下将该车辆查扣。

追踪|以车抵押再贷7万元

民警循线追踪,通过询问车主董某了解到,去年5月14日,董某从浚县善堂镇的刘某手中以8万元购买了这辆货车。民警当天赶到浚县善堂镇,找到刘某。

据刘某讲,陈某去年3月21日以涉案车辆为抵押向他贷款7万元,双方签订贷款协议,一个月期限到了,刘某见陈某不来还款,于是决定将车卖掉。5月,刘某通过网上联系到山东菏泽的董某,以8万元的超低价格将车卖给了董某。

2017年2月,楚旺派出所以涉嫌诈骗罪,对陈某上网追逃。2月13日,陈某投案。

据犯罪嫌疑人陈某供述,两辆大货车提出后,他通过安阳市平安物流运输公司法人晁某为货车上了牌照,并将大货车挂靠到晁某的物流公司。然而该货车一次货也没拉过,就又被陈某作为抵押,从刘某那里贷了7万元。这7万元陈某一分钱也没有偿还贷款和利息,他自称1万多元还债,其他5万元不知道花到哪儿了。钱花完后,他就关掉了手机,玩起了"失联"。

据陈某称,另一辆大货车在晁某手里,办案民警找到安阳市平安物流运输公司,发现晁某已经死亡。

2月17日,楚旺派出所将查获的大货车退还给河南省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同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2月27日被依法逮捕。目前,民警正在查找另一辆大货车的下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大家,购买抵押车有风险,首先一定要通过正规的交易市场,查验相关的证件,核查车主的真实信息、车辆登记信息。其次要依法订立交易合同,办理车辆过户。核实车辆的登记信息、抵押状态、是否有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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