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小学留级制度应持谨慎态度

李英锋

长期从事幼小衔接教育和儿童成长发育研究的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副教授钱志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孩子的"年龄"有三个,分别是自然年龄、生理年龄和心理年龄,有些孩子的生理年龄和心理年龄要迟于自然年龄,希望能够恢复留级制度,拯救一些孩子,给生理年龄、心理年龄发育较迟的孩子一年的缓冲时间。(3月23日《中国青年报》)

尽管绝大多数地方中小学已经取消了留级制度,但社会各界对于这项制度的存废一直存有争议,希望恢复留级制度的人认为,禁止留级的义务教育是"毕业证教育",它让一些学生失去了缓冲调整、蓄力适应的机会,一步赶不上,步步赶不上,在学习的道路上被越落越远,乃至逐渐失去兴趣和自信,自暴自弃。显然,钱志亮教授的"三个年龄"理论,与上述观点相一致。

诚然,"三个年龄"理论有一定道理,但恢复留级制度依然要谨慎。一者,评估学生的生理年龄、心理年龄有一定难度,尺度不好拿捏--由谁评估?凭借什么因素评估?是仅仅凭借考试成绩,还是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如果凭借成绩评估,是只看期末成绩,还是看全年成绩和日常作业?怎样才能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合理准确?而一旦评估出现偏差,就会耽误学生,伤害学生;二者,从之前的教育实践看,留级效果差强人意,有的学生留级后,确实有了明显进步,而有一部分学生留级后的表现并没有起色,有的还出现了退步。相反,有些一开始发育稍微迟缓的学生即便不留级,也能够通过成长,慢慢地适应学习节奏;三者,留级有一定的副作用,比如,伤害学生自尊、影响学生的心理、打乱学生的交往节奏、延长学生学习时间、占用更多教育资源等。

我们讨论是否保留或恢复留级制度,主要应该考量的是留级制度对学生、对教育的利弊。如果没有合理的机制、没有很大的把握来保障留级评估的准确性,来控制留级的负面影响,来提升留级的良性效果,那么,对于留级制度就应该持一个谨慎态度。

当然,留级制度也可以有一定的弹性、灵活性。也就是说,在取消强制留级、按比例留级的基础上,应该允许一些学生自愿留级,这样,留级制度才更具人性化,才更切合实际,才更有利于学生的发展。

本文标题:对中小学留级制度应持谨慎态度 - 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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