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出台商业办公地产去库存新政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3月24日电(记者 林茂阳)近日,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化解商业办公房地产库存的通知》,支持商业办公地产项目转型和促进销售利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转变经营模式,采取售租并举的营销方式,探索开发适合年轻人需求的长租公寓等新产品,委托专业的代理经租机构经租房屋;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持物业,鼓励引进专业物业机构运营已建成的商业办公用房;对购买商业办公用房的业主,其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直接纳入就近入学片区。

《通知》规定,未开发建设非住宅房地产项目通过调整土地规划条件、用途,引导项目建设用地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养老产业、文化娱乐产业、教育产业、旅游产业、体育产业、软件产业、物流产业、电子商务、众创空间、企业总部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

2015年12月31日前在市本级辖域内通过招拍挂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尚未开发建设(含部分未开发建设但可单独下达规划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商业办公房地产项目,且项目所在区域非住宅商品房(即商业办公用房)现实库存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可由建设单位申请用地规划整体或部分转型。土地出让条件(合同)设定为自持或不可分割的、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土地用途为酒店的,以及依法认定为闲置土地的除外。

对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开发建设的项目,应按程序申请批准同意后,将商业办公项目调整为住宅或其他适合用途项目开发建设,重新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核定相应的土地出让金,若最终确定的新用途土地价格低于原成交价的,不予退还。

《通知》还明确土地出让金核定和用地供应,对商业办公地产项目转型土地出让金的核定,由市国土局根据市规划局提出的项目转型用途和规划条件以及申请转型项目业主提供的材料,依据国土资源部规定,以公开摇号方式选定土地评估机构;以市国土局委托的日期为评估基准日,评估新、旧用途土地使用权价格;转型新用途土地价格按评估备案价与该区域最近一年相同土地级别、相同规划土地用途公开出让宗地最高成交楼面地价进行对比孰高确定。

合理规划商业或办公布局及规模,结合本地商业办公用房库存数量、去化周期,严格控制商业办公用地特别是城市商业综合体用地的供应数量。商业办公库存去化期限超过24个月的县(区、管委会),应明显减少商业办公用地供应规模;超过36个月的,应暂停出让商业办公用地,要防止以各类综合体名义,继续出让商业办公用地。

本文标题:福建莆田市出台商业办公地产去库存新政 -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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