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房产新政催生违约,法院应慎用"不可抗力″免除违约责任!

​媒体观点

有媒体丧示,由于购房新政出台,不少完成签约但还没来得及网签的买房者,面对首付比例的大幅提升,纷纷四处筹集资金,这部分人群中,解约风险的概率很高。

房产中介观点

有全国连锁房产中介公司说,此前的调控涉及贷款条件变更时,一般以上报材料的时间为准,即只要把相关材料上报给贷款审批部门,即可享受调控前的政策。而本次新政,则是以网签时间为准,较以往的调控更为严格。“好多客户都有违约的打算,我们只能尽量协调,看看房主能不能降一降价格,实在凑不出首付的客户,就只能违约了。”[来自证券时报]

很多国内知名的连锁房产中介认为无法购房的原因是政府大幅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致使买主"措手不及″,有些想买房的买主认为“新政可能让房价短期下滑,继续购买会亏本,不如先违约,再观望"。

律师观点

对此,我们间接联系了知名民事纠纷风险防控律师赵力加,赵力加律师表示,政府政策调控是常有的事,只要一有政策出台,就势必会影响到一部分人的利益,不能因为房屋价格高影响大,就动辙用"政策"属于不可抗力,"违约有理″来说事。

赵力加律师说,对该新政目前反应最大的是二套房主群体,他们本身已起码有一套住房,有的买主是为了住房更上一个台阶(买套更大的);有的买主是为了花更大的钱买套学区房让子孙远离现在所谓的"劣质"或"非学区″环境;还有的买主是因为考虑投资炒房(恐怕目前没有比炒房更"暴利″的"买卖″了,今年借款投资交首付200万,明年净利可能400万或更多…),还有买主为了…,但数来数去,就是没有急等住房的"刚需买主″这一阶层,而政府调控目的也恰恰是为了防控炒楼者过度获利,从而让无房者更加买不起房;而让有多房者却因为房屋不断的买和卖,变的更多房…赵力加律师认为,二套房产买卖中,法院应慎用不可抗力条款免除多房者买房违约责任,而应让多房者承担一定买房和政策风险责任,这样或许有利于控制多房者炒房。一有政策就用"不可抗力″"保护″多房者的"投机″利益,未必是好事,当然如果是为满足刚需,可以适用"不可抗力″作理由适当减其违约责任,这也是公权力机构人性适用法律政策,以人为本的表现。

本文标题:律师:房产新政催生违约,法院应慎用"不可抗力″免除违约责任! -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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