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详解豆粕期权行权价格间距及合约挂盘方式

央广网大连3月25日消息(记者田彤张四清通讯员王冰)近日,证监会发布新闻,市场热盼已久的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期权合约将于3月31日正式上市。作为我国境内首个上市的商品期权品种,豆粕期权能够为客户提供多样化和精细化的风险管理工具,进一步完善国内风险管理市场体系。

围绕市场普遍关注的行权价格间距、挂盘方式等问题,大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行权价格是指由期权合约规定的,买方有权在未来某一时间买入或者卖出标的期货合约的价格。为满足期权交易需求、提高期权定价效率,大商所规定豆粕期权行权价格范围应覆盖其标的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如果期货价格波动,行权价格范围不能覆盖标的期货价格的1.5倍涨跌停板幅度时,交易所将增挂期权行权价格,确保当天交易中挂盘的期权合约能覆盖标的当日价格波动,即使在期货价格达到涨跌停板时仍能给市场提供平值期权、实值期权和虚值期权,利于客户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行权价格的合约,满足多样化需求。

该负责人介绍,行权价格间距是指具有相同标的期货合约的同一类型期权合约,其相邻两个行权价格之间的差。作为期权交易的重要指标,行权价格间距对期权交易的活跃程度有着直接影响。该负责人表示,为确保豆粕期权上市初期的平稳运行,大商所借鉴国外成熟期权市场的成功经验,结合国内商品期权发展初级阶段的市场需求和豆粕期权特点,在现阶段采用分段式行权价格间距,行权价格是行权价格间距的整数倍。

对豆粕期权行权价格间距具体数值的选取,该负责人表示,大商所在综合了国外相同品种的相关性、国内标的期货价格、同类期权的挂盘数量以及标的期货价格波动值等因素,在不同标的价格区间采取成倍数关系的分段式行权价格间距,并确定行权价格间距的具体数值。可以有效避免行权价格间距过大而不利于客户找到合适期权合约,同时也避免行权价格间距过小而导致成交量和持仓量的分散、降低交易活跃度。

相关市场人士表示,大商所对豆粕期权合约及规则的设计遵循稳健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在提高市场交易便利性的同时,严控各环节风险,为豆粕期权上市的平稳运行起到制度性保障。豆粕期权上市后,将在构筑我国农产品风险对冲体系方面发挥先导作用,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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